深圳新闻网
近日,家住深圳龙华瓦窑排村的蔡女士向记者报料,称自己在2020年5月份办理了退网手续,服务商长城宽带承诺最多3个月退还余款1588元,却至今没有将费用退回,拖欠时间长达4年7个月。11月下旬,在深圳新闻网记者的介入下,长城宽带客服部经理罗立艳表示会向财务申请,在12月底之前向蔡女士付清欠款。
承诺最多3个月退款
逾期4年7个月仍未收到
蔡女士告诉记者,2020年初,由于家中突然断网,且等待2个月都未能修复,于是她办理了宽带注销。“长城宽带这整个片区都没网。”据蔡女士提供的宽带业务注销申请表显示,需退费用共1588元,“这些费用还没开始履行,机器就已经坏掉了”。
蔡女士的宽带业务注销申请表
蔡女士表示,当时对方承诺最多3个月退还费用,但直到今天还未收到。每次询问客服,对方均表示“尚在处理中”。“他也承认有这个事情,但就是不退。”蔡女士和长城宽带的聊天记录显示,对方表示“暂未接到时间通知”。
长城宽带:无能力为用户集中退费
11月22日,长城宽带客服部经理罗立艳接受了深圳新闻网记者采访。她表示,由于基础设施改造等原因,导致大量消费者无法使用长城宽带,从而引发集中退款;公司目前资金流紧张,无法完成集中退费。
罗立艳表示,针对长期未收到退款的客户,公司也给出了方案:如可以继续使用网络,可取消退费继续使用;若用户有搬迁,可以为用户免费迁移;也可将网络过户给朋友使用。
长城宽带退费难由来已久
律师:企业违规退款
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或罚款
据长城宽带客服部经理罗立艳表示,公司欠款的客户最早可以追溯到2018年,由于公司经营困难,有部分18、19年的消费者尚未完成退费,公司只能按照时间顺序来解决。“如果我们不处理18、19年的客户,那估计就不会只有一两个人反映到媒体了。”今年3月,读特新闻曾报道过南山区林先生(化名)被拖欠费用3年的新闻。
据读特新闻此前的报道,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荣贵律师表示“企业承诺3个月退款但实际等到3年后才退款,系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”。根据我国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6条第8款的规定“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、重作、更换、退货、补足商品数量、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,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,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,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,依照法律、法规的规定执行”。
“如果是法律、法规未作规定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、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,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、吊销营业执照。”因此,如果该企业违规退款,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罚款,情节严重更有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。
王荣贵提醒,消费者若遇到相同情况,可以通过行政方式进行救济,向商家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,如果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,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消费者也可以直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救济,直接以商家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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